经三路(北段)、经四路(北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三路(北段)、经四路(北段)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已由南宁市青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青发改字【2017334号、南青发改字【2017333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城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伶俐工业园区    

建设规模:

经三路(北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 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30m,路面横断面型式为单幅路,机动车道数为双向四车道,设计长度约为604.932m;(实际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经四路(北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22m,路面横断面型式为单幅路,机动车道数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长度约为581.565m;(具体实际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合同估算价:5208.14万元,其中,经三路(北段)为2654.86万元,经四路(北段)为2553.28万元。 

计划工期:经三路(北段)、经四路(北段)工期230天,工期预计:经三路(北段)、经四路(北段):201712月至20188月。

2.2招标范围:(1)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海绵、绿化以及附属交通设施等工程的设计;

2)施工内容包括:设计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海绵、绿化以及附属交通设施等工程

3除上述的招标范围包括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限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总承包外,应还包括以下内容:

①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施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道路开口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行政收费等及政府部门规定应由招标人缴纳的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②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③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④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工程设计 *** (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职称。 【备注:建议招标人可选择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作为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道路工程)(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含)以上道路与桥梁专业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备注:建议招标人自行确定】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含)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业绩要求:从201411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1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1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施工类似工程指:施工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设计类似工程指:单项工程设计费 200万元(含)以上的EPC市政道路工程项目。

3.7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本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

4. 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 29900分至2017125 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报名时须同时添加联合单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11 29 900分至2017125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700  (北京时间,下同),凭加盖有投标人公司公章的“投标报名确认单”和“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29930 分,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至已完成工程量(含工程变更部分)的90%结算经审核确定发出审核报告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不含税款)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全部返还(无息)给承包人。(注:如南宁市青秀区政府有新政策规定时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其它进度款有:施工图设计费为本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支付施工图设计合同总额的 20%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由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第三方完成图纸审查后,支付至施工图设计合同总额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剩余合同施工图设计合同款。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政府采购网www.gxcz.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 *** )

12. 联系方式

人: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悦宾路1                  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D   

    编:                                        编:530012                  

人:                                人:余晖、                  

    话:                                        话: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gxyunlong@vip.163.com                   

                                              开户银行:                           

                    号:                        

   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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