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寻乌县2017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寻乌县农业和粮食局,建设资金来自集中统筹整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寻乌县留车镇、菖蒲乡2个乡镇,详见《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表》。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一标段金额约为535.06万元,二标段金额约为262.90万元。
2.3 计划工期:约 *** ,预计 *** 开工, *** 完工(具体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相关工作内容。
2.5 标段划分:划为二个施工标段,,详见《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情况表》。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 *** 及以上(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www.jxsggzy.cn/web/)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 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 起至 *** 止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水利工程)(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 15时00分,地点为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乌县国土大楼九楼)。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拟投入项目建造师)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供现场查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表内容),在开标现场查验建造师时,同时查验投标保证金转账原件及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7. 有关说明
7.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及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赣水建管字[2012]341号)关于外省施工企业 *** 注册建造师不得在我省执业规定,本项目施工招标不接受外省施工企业 *** 建造师参与投标。
7.2有关本项目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 本项目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赣水建管字[2013]239号有关规定,投标申请人或投标人自行到单位所在地或业务发生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对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档案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日,否则无效),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查询结果原件递交给招标人。
7.6本项目施工招标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承担。
7.7投标人可就本次招标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一个单位只能中取一个标段,中标原则为中取金额大的标段。如投标人在已评审标段排序第一,则该投标人不再进入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在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投标报价仍进入 B值计算)。
7.8本次施工招标共二个标段,投标人可以选择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一家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现场开标顺序以“一标段、二标段”前后顺序开启,若该投标人在先开标的标段中已经被评为中标候选人排序第一时,将不再进入后开标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不进入排序项目投标文件在电子评标响应性评审阶段按无效标处理,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寻乌县农业和粮食局
地 址:寻乌县岳家庄大道40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纪元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江北大道84号(景祥花园三楼)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 ***
监 督 单 位:寻乌县水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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