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新建10KV专线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太仆寺旗新建10KV专线工程项目已由太财购准字[2017]18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委托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的投标人踊跃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太仆寺旗新建10KV专线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TQGGCG2017-DLGK-114
3、建设规模:
序号 | 建设规模 | 数量(项) | 预算价(元) |
1 | 太仆寺旗新建10KV专线工程(一包) | 1 | 8123780 |
2 | 太仆寺旗新建10KV专线工程(二包) | 1 | 378233 |
总计 | 8502013 |
4、资金来源:财政直接支付;
5、项目计划投资总额:8502013 元;
6、施工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2个标段;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2、资质证书原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中任意一项(原件或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3、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 *** 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企业注册且均在有效期内,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取得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的规定执行】;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法人,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施工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8、投标人近年(2014年-至)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质量事故及重大合同纠纷被国家或者地方公开通报/披露取消投标资格,并且目前不处于处罚期内。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mzwggzy.com);
2.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各投标单位可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mzwggzy.com)首页“招标公告栏目”查阅相关招标公告。
4.确定参与本次招标后,各投标单位须先办理诚信入库注册。注册成功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系统进行本项目投标报名。已办理诚信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陆系统进行报名。
5.各投标单位登陆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后,在工程业务菜单下的网上报名模块进行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后,填入报名所需资料(标注*的为必填项),点击‘新增报名’即可。
6.技术支持: QQ:2694077910 ,电话 *** 。
四、资格审查
1.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3.审查地点:太仆寺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资料(开标时需携带):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除外);
(4)资质证书原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送变电工程)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中任意一项(原件或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同时具有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并通过相应的资质年审】;
(5)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注册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6)拟派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安全员、安全员)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
(7)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8)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提供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原件);
(9)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区内、区外施工企业均必须提供)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0)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
(11)施工现场人员配置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经办人必须是被授权的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办人需持身份证),格式详见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13)其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7年11月27日-2017年12月1日
2.招标文件购买方式: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在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交易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1000元/本,售后不退;
注:只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六、投标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以及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xmzwggzy.com)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太仆寺旗恒泰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树平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娜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