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阜阳市国家再生有色金属橡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期室外道排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阳市国家再生有色金属橡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二期室外道排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贸服【2015】57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业主)为 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招标人为 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阳市国家再生有色金属橡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2 建设规模: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   

2.3 计划工期: 45 天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131万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 类似业绩要求: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发售费 500元;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非税收入收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1219    9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544 室。(地址: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http://jyzx.fy.gov.cn

7.联系方式

  人: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办事处淮河路2009

  人: 陈宏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依水苑小区写字楼4楼 

  人:郝申镇  

    话:  

电子邮箱: 175803903@qq.com 

  2017  11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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