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新余市城东建设投资总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西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街道路新建工程,所属区域:江西-新余,所属行业分类:道路,采购业主:新余市城东建设投资总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新余市城东建设投资总公司 招标工程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街道路新建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新余市高新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批文名称及编号 余高发改字【2017】138号 建筑面积 0.00 平方米 层次 0 结构 框架 项目总投资 375.02 万元 本项目投资 375.02 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一标段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街道路新建工程 二标段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营业执照 在有效期内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一个标段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无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 项目负责人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技术负责人 / 关键岗位人员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其他要求 一、根据《新余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市招标公告内容的通知》(余住建字[2016]53号)文件精神,作如下约定: 1、外埠来赣单位应提供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手续原件或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和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投标承诺书,详见新余市住建委《关于贯彻落实省住建厅赣建招[2017]1号文的通知》(余住建字[2017]14号文),否则投标资格无效,承诺与事实不符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企业中标后需到新余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诚信登记。 2、实行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到场制度。凡政府投资的公开招标项目,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关于全省45家“走出去”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建建[2013]21号)文件中的在省外(境外)产值排名靠前的45家建筑企业法人可不到场。(余住建字[2016]83号)文件中企业信用等级被评为AAA级时法人代表可不用到场。如文件有调整,按新文件执行。开标截止时间前所有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拍照留存,否则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招标人在办理中标备案时,应将中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人员影像资料及身份证明报招标监督机构留存,作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信息备查。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应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场签订《履职承诺书》(见余住建字〔2016〕53号文附件2、3)。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一经发现,作投标资格无效处理。 4、参与投标的单位为中标候选人时,其参与投标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如在其它工程投标中已中标的,或在其它工程已上岗的,应当在中标公示期间,主动书面告知招标人和招标监管部门,并在中标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中标资格无效。 5、投标人若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其投标无效。中标公示期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向检察机关核实中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发现单位或个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前连续六个月及以上的(不含投标当月)公司为其办理的社保缴费凭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或已办理离岗退职或停薪留职手续的(按县级以上人事部门办理的时间为准),应与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该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否则作投标资格无效处理。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证书必须专业对口,否则作投标资格无效处理。
二、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可采用银行转帐或保函的形式提交;(2) 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由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采用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缴纳成功的投标单位必须回子账号生成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请在每天17:00之前操作点击“确认缴纳”),否则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联系人 胡先生 联系电话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五天)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拟定于 *** 获取方式 自行下载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拟定于 *** 获取地址 自行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负责人
经办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