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林市平乐县城防洪堤建设及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绿道部分)设计-采购-施工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字[2016]1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桂林平乐昭州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平乐县平乐镇。

建设规模:项目全长20公里,绿道宽6米,彩色防滑路面宽5米,两侧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各有0.5米宽的绿化带。采用彩色防滑路面铺装面积100000平方米,绿化带面积20000平方米。驿站7个, *** 服务点1个(上游村),面积950平方米; *** 服务点2个(浦口村、印山旅游码头),面积1400平方米; *** 服务点4个(高兴榨、浦地、磨石湾、黄牛头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驿站、自行车租赁站、导视系统工程、环卫设施、标识标牌、安全防护,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设施工程。

合同估算价:约8970.48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 *** (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招标人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等。其中设计工期 *** ,施工工期 *** ),项目建设期预计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2月。

2.2招标范围:对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施工(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 *** 以上(含 *** )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以上(含 ***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 *** 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或路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 *** 以上(含 *** )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以上(含 *** )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 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时30分,地点为  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1 开标室(地址:荔浦县荔城镇桂平路72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lipu.gov.cn/zhengwu/index.asp?ClassID=189。

10. 交易服务单位荔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平乐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桂林平乐昭州韵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平乐县内   地  址:桂林市七星区信息产业园创新大厦F座A区四楼402室

邮  编:  /   邮  编:  /  

联 系 人:叶爱东   联 系 人:盘玉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3288335828@qq.com 

   开户银行: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

  账  号:6600 1104 2016 40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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