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兴隆山供热五厂至际华项目管网下穿长图铁路防护涵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ZB2017-7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山供热五厂至际华项目管网下穿长图铁路防护涵新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兴隆山供热五厂至际华项目管网下穿长图铁路防护涵新建工程
2.2 项目概况: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计划工期:按甲方要求
2.6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工程总承包 *** 以上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铁路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投标人提供本企业(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1日至2017年11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310室持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对于投标人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依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招标文件部分条款设置等问题的通知 吉建招[2016]5号文”的规定: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4)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 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6)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家投标人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1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街151号教育宾馆五楼二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赛得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330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祁女士
联系电话:8461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