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凤林片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凤林片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揭阳市榕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揭榕发改[2016]70号文件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资金来源来自专项资金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凤林社区区域内。建设规模和招标范围:①铺设雨污分流管网;②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点一座;③对寨前寨内溪清淤整治及配套绿化。工程投资概算为467.88万元,资金来源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20万元,其余资金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有关资料说明。 2.2建设地点: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凤林社区区域内。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最高投标限价:1276163.95元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别为 *** ,省外为 ***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向招标人提交在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资金存款证明或等额银行资信证明原件(需提供银行查询电话,招标人拟向银行征询核实,若发现作假,投标单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 3.5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6 揭阳市以外施工企业须在报名前到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诚信信息登记手续。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企业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其法定代表人请于2017年 11 月 20 日至2017年 11 月 24 日上午 9: 30 时至 11 : 3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00 时(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4 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2 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3)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身份证;(4)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岗位证书及各身份证;(5)社保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6)近三年(2014-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7)招标人出具的收取银行存款证明的有效凭证;(8)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揭阳市以外施工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手续材料;(10)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按表格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 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揭阳市建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电 话: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7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