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郑州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刘集02号安置小区一期景观绿化改造补植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河南-郑州,所属行业分类:绿化,招标代理: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豫兴路YCZ06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刘集02号安置小区一期景观绿化改造补植工程已获得批准招标,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刘集02号安置小区一期景观绿化改造补植工程施工,绿化补植面积26000平方米。(具体规模以招标文件为准)。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需包括“园林绿化”,且具有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企业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完工)验收报告均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合同须盖有合同双方骑缝章);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不重复计算;
3.4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项目;
3.5信誉要求:①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自行承诺)。②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③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
3.6其他要求:
3.6.1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11月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证明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个人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网上下载网页的个人缴费明细表);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 报名注意事项
请各报名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1.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法人身份证件;
4.1.2 企业营业执照和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
4.1.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等相关证明文件;
4.1.4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资料;
4.1.5信誉承诺书(格式自拟);
4.1.6 网页版的“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投标人信用信息(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7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查询范围涵盖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
4.1.8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11月1日以来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
4.1.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1~4.1.9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 报名时间、地点
4.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 1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
4.2.2报名地点: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招标代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联系人: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万通街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系人:张先生 王先生 朱女士
电 话:0371—88811805
邮 箱:LCZBDL04@163.com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