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什龙村委会毛瑞二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编号HNYC-2017-1113-73
联 系 人周工联系电话
行政区域保亭县预算金额(万元)71.05
项目概况

1、项目规模和内容:建设1座污水站设计规模为10m³/d。配套污水管道DN300,长度为96m,de160,长度为301m。

2、计划工期: ***

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资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谈判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09:00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18:00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17号窗口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现场购买
五、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11:00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1:0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位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人民政府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保亭县响水镇
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阳市高新开发区长湖路35号二楼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详细信息
    

谈判邀请公告

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什龙村委会毛瑞二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什龙村委会毛瑞二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由保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保发改字【2017】46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保亭县响水镇。

2.2、项目规模和内容:建设1座污水站设计规模为10m³/d。配套污水管道DN300,长度为96m,de160,长度为301m。

2.3、计划工期: ***

2.4、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详见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交易中心17号窗口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11月23日 11 时 00 分,地点为保亭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湖南雁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亭县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文华路中城广场3栋18B

联系人:陈日强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

电  话 *** 7

传  真:

传  真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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