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委托,就直属分局基层单位零星维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ZJHLFF【2017】-066 二、项目名称:直属分局基层单位零星维修工程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包括: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计划工期: *** 。 4、预算金额:492264.81元 5、建设地点: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指定地点。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的 *** 或 *** 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叁佰 *** 元),售后不退,不邮寄。 报价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 1、如受托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受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或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建筑专业的 *** 及以上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9、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胶装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六、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1、时间: *** 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交易大厅多功能329开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谈判仪式。 七、发布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135号 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锦悦城2号3层F区-38-003 联系人:栗女士 电话 *** 邮编:041000 邮箱:zjhxmglyxgs@163.com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