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EPC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双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招[2017]78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双牌鑫泉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建设EPC项目

2.2  建设地点:双牌县工业大道南侧,潇水路东侧

2.3  建设规模:双牌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工程总建设规模为20000m3/d,其中二期扩建规模为10000m3/d,并对原有10000m3/d进行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估算约4979.98万元(招标控制价上限为4979.98万元,具体以审计结算为准)。

2.4建设内容:双牌县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规模为1.0×104m3/d,本次扩建1.0×104m3/d,形成2.0×104m3/d的处理总规模。同时,污水排放执行标准提高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 A标准。

污水处理工艺流程:一期已建工程由“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CASS+紫外线消毒”调整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CASS+高效沉淀池(含中间提升)+砂滤池(缓建)+紫外线消毒”的处理工艺;二期扩建工程为“粗格栅+提升泵房+细格栅+旋流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2/O生物池+高效沉淀池(含中间提升)+砂滤池(缓建)+紫外线消毒”的处理工艺;其中“砂滤池(缓建)”按扩建后总规模2.0×104m3/d设计,一、二期共用。

配套管网建设主要包括污水提升泵站、污水加压管、管网附属构筑物。

厂区内道路、绿化、亮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2.5工期要求:自承包合同签订起从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至工程全部完工共计240天(日历天,下同)。

2.6质量要求:

2.6.1施工:符合国家验收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2.6.2设备: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定;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和国务院2000279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采用EPC模式建设。勘察部分: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中标人具有相应的勘察资质的可自行承担,不具有相应的勘察资质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实施。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投标人中标后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上述设计(含勘察)、施工、采购、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调试等全过程服务。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市政行业 *** 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 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等)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

3.6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7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各成员应同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并同时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应与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个人名义单独或参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各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满足上述条件即视为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及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80万元整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可)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单位由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需提供】;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者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

以上资料复印一套加盖公章,于20171117日至2017112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双牌鑫泉市政开发有限公司3楼办公室(双牌工业园管委会,工业大道1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6.2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答疑或修改澄清文件将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冷水滩区逸云路1号永州市政务中心三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开标时间

8.1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招标项目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双牌县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1.特别说明

11.1付款方式:本项目不付预付款,工程款分五年付清,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十个工作日内付签约合同价的25%;第二年付结算评审价的25%;第三年付结算评审价的20%;第四年付结算评审价的15%;第五年付结算评审价的15%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双牌鑫泉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址:双牌工业园管委会(工业大道11号)

联系人:陈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

联系人:丁先生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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