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颍河湿地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要求

2.1工程名称:禹州市颍河湿地项目;

2.2工程编号:JSGC-SZ-2017254

2.3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禹州市境内;

2.4工程概况:位于褚河镇双马村、阁街村,东临第三橡胶坝、南邻小铁路、西邻垃圾压缩站和褚范公路、北林许禹路,拟用地面积约203.25亩;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布水工程、潜流人工湿地、表流人工湿地、生态滞留塘、人工复氧系统、水生植被、生态岛、景观步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设计规模为处理尾水5万吨/日;最终以设计文件为准。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范围内的所有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现行设计标准规范,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7.工期要求 52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主体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和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污染修复工程) ***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自2014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具有2000万(含2000万)以上的环保类工程业绩

3.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建筑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或具有环境保护(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6个月在劳动保障部门缴纳了社保,具有缴纳社保的证明及相应证书。

3.5 信誉要求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信用中国系统查询中无不良记录。

2近三年内没有与欺骗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的;

3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三家,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的施工方。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

5.报名时间及方式

5.1 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12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报 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上报名;详情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自行下载;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5日上午1000分,地点为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九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址:禹州市行政南路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