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0527201711139901 |
公告发布日期: | *** | 公告号: | 东港建招字[2017]42号 |
项目名称: | 东营港港北二路(港东五路-观海路)填土项目 | ||
工程地点: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 | ||
建筑垃圾数量及种类: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工程总承包-施工 | 计划工期: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340万元 | 工程造价: | 34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该项目路段总长度960米,规划道路红线40米,道路宽度15米,约需路基回填土17万方,计划投资340万元,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实施。米 |
计划文号: | 东港区经发【2017】125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先生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李先生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黄女士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370527201711139901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该项目路段总长度960米,规划道路红线40米,道路宽度15米,约需路基回填土17万方,计划投资340万元。 | ||
| ||
投标人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本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专业 *** (含)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人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所报工程施工的项目部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与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两家。 3、投标企业必须具有10台(含)以上自有运输车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成员拥有的自有车辆总数10台(含)以上。 | ||
三 、网上报名时间 |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投标报名凭证。持报名凭证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鼎元芳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 参与本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有关证件原件【投标报名凭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山东省外企业须提供《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证明材料(须体现企业基本信息和资质信息)截图的页并加盖公章、东营港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自有车辆行驶证及道路运输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提供)】及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备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未领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 ||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七 、监督机构 | ||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 *** | ||
报名时间: *** 8时41分 - *** 17时0分 | ||
变更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