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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 | 500383201711140021401 | 工程编码 | 50038320171114002 |
工程名称 | 永川区朱沱镇安居大道、光明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承包(EPC) |
工程地址 | 永川区朱沱镇 |
行政区域 | 永川区 |
高度(米) | 0 | 层数 | 0 |
结构类型 | | 工程类型 | |
单项合同估算价(元) | 0 |
招标机构名称 | 重庆方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单位地址 | |
招标机构联系人 | 何振英 | 招标机构联系人电话 | |
招标人名称 | 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人民政府 |
项目建设管理机构 | / |
拟发包工程范围 | 该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包括工程全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设、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内容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 |
报名地点 | |
招标联系人 | | 招标联系电话 | |
联系地址 | |
资格预审文件或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和时间 | 请于 *** 至 *** ,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 |
报名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该行已被隐藏*申请投标资质 | | 申请投标资质等级 | |
申请投标资质 |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前审,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满足上述3.1款施工和设计资质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企业,并须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并均为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
附加申请投标资质等级 | |
招标人法定代表人 | 唐忠茂 | 招标人主管单位 | |
投标报名开始日期 | *** 14:12:00 | 招标公告截止日期 | |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 14:30:00 | | |
招标公告备案负责人 | 赵鹏 | 招标公告备案日期 | *** 14:12:00 |
备注 | 本工程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yjy.cn)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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