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工程(二次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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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000001018440001 |
招标公告名称: |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工程(二次装修),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18440001001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
所属地区: | 衡水市-市辖区 |
招标代理机构: | 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
招标内容: | |
招 标 公 告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工程(二次装修)招标,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工程(二次装修) 2、工程概况:检务大厅吊顶、墙面等装修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址:永兴路以北,中华大街西侧。 4、资金来源:财政。 5、项目预算:56.36万元。 6、日历工期:16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7、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报名投标的单位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严禁企业法人或个体使用他人资质参与该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其投标、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登陆惠招标(www.hbidding.com)注册账户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www.hbidding.com)提出。如果未能从惠招标(www.hbidding.com)成功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所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 1、以上证件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 2、营业执照未实行三证合一换发新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1月 15日至2017年11月1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五、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 09:00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九、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公章) 联 系 人:于秋香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张晓乙 电话: 地 址:衡水市中心街116号 日 期:2017年 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