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工程(二次装修)
招标项目编号:I1300000001018440001
招标公告名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工程(二次装修),
招标公告编号:I1300000001018440001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所属行业:建筑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
所属地区:衡水市-市辖区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内容:

招 标 公 告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工程(二次装修)招标,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务大厅工程(二次装修)

2、工程概况:检务大厅吊顶、墙面等装修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程地址:永兴路以北,中华大街西侧。

4、资金来源:财政。

5、项目预算:56.36万元。

6、日历工期:16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7、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报名投标的单位资质等级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严禁企业法人或个体使用他人资质参与该工程投标,一经发现,其投标、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三、本项目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有意参加该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可以登陆惠招标(www.hbidding.com)注册账户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www.hbidding.com)提出。如果未能从惠招标(www.hbidding.com)成功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报名所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

1、以上证件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

2、营业执照未实行三证合一换发新营业执照的,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1115日至20171119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五、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20171260900         地点: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发布媒介: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九、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公章)

联 系 人:于秋香               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衡水恒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联 系 人:张晓乙               电话:

  址:衡水市中心街116       期: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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