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唐江镇盐街上骑楼立面改造EPC项目
招标公告
南康区唐江镇盐街上骑楼立面改造EPC项目已经康发改审字【2017】501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招标采用EPC模式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南康区唐江镇盐街上骑楼立面改造EPC项目
2、招标单位: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南康区唐江镇盐街上
4、投资规模、资金来源:
(1)投资规模:约1865万元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招标范围:南康区唐江镇盐街上骑楼立面改造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EPC总承包;主要包括西侧改造面积3615.5平方米,东侧改造面积3331.5平方米,街面铺设青石路面6000平方米等。
6、招标内容:
(1)设计: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内容:西侧改造面积3615.5平方米,东侧改造面积3331.5平方米,街面铺设青石路面6000平方米等,即南康区唐江镇盐街上骑楼立面改造工程的施工图纸对应的所有专业内容。
(3)还有以上未列出,但与本工程密切相关且必不可少的系统工作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方案设计不作任何补偿。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
(2)项目负责人:①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主持设计的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②拟派本项目施工建造师要求: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①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仍在处罚期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②本工程不接受开标之日前被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含整改或整顿期间禁止承揽新的业务)且在本工程公告至开标期间仍处于处罚期的企业参加投标(在上述期间不论所限制投标地点),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5、外省来赣的投标单位开标时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有效进赣备案通知手续材料或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了企业信息登记。
6、本工程须提交公司或投标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投标公司拟派设计负责人及施工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查询期限从2014年11月到2017年11月)。
四、投标报名:
1、领取招标资料时间: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招标资料地点:赣州市南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3、领取招标资料时需携带下列材料原件,未提供的不予领取招标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有关本工程招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赣州市南康区唐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志华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友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赣州市南康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