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白沙县公安局大院边角绿化工程 | 项目编号 | FJQH-2017-093 |
联 系 人 | 卢工 | 联系电话 | |
行政区域 | 白沙县 | 预算金额(万元) | 26.684608 |
项目概况 |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
投资人资格要求 | / |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 *** 08:30 |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 *** 17:00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或事项 | 现场购买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09:3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室 |
采购人单位名称 | 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采购人地址 | 白沙县 | ||
代理机构 | 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浦西万达中心A座1309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沙县公安局大院边角绿化工程已由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白沙县公安局大院边角绿化工程
2.2 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绿化、挡墙及散水工程。
2.3 建设地点:海南省白沙县
2.4 工期: ***
2.5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盖章证明, *** 至今,独立完成过且单项合同金额 300 万元(含)以上的房建类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文件,以合同文件上的时间为准)(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3:0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号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交的材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资格要求中的各项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报名现场核查原件,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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