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ZB176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中楼乡2016年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文【2012】4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芦洋乡、中楼乡;
2.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3331.00亩,总投资2425.1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含芦洋乡芦北村、洋中村共2个行政村和中楼乡冠山村、昆湖村、湖山村共3个行政村,共计5个行政村;招标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设备工程、其他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047076 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 ***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肆 ***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jggzyjy.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5#楼19层,邮编:/
电子邮件: /
电话 *** 6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件:136712306@qq.com
电话 *** 5,传真 *** 5
联系人:陈媛玲


监督部门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地点:福州市平潭县翠园南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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