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广宗经济开发区友谊路、富强路、兴业大街及茂盛路南延道路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I1300000001018394001
招标公告名称:广宗经济开发区友谊路、富强路、兴业大街及茂盛路南延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I1300000001018394001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广宗县行政审批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广行审批核字(2017)30号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所属地区:邢台市-广宗县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内容:

广宗经济开发区友谊路、富强路、兴业大街及茂盛路南延道路工程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行审批审字[2017]49号”文件批准建设,以“广行审批核字[2017]30号”文件批准招标,招标人为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宗经济开发区友谊路、富强路、兴业大街及茂盛路南延道路工程

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内 ,新建道路为两条,一是兴业大街,东至茂盛路,西至创业大道,施工道路长1495.818米;二是茂盛路,南至银杏路,北至新邢清线,施工道路长2179.987米。工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及绿化工程。改建到位为两条,一是富强路,东至友谊路,西至创业大道,施工道路长458.584米;二是友谊路,南至兴业大街,北至府前街,施工道路长4635.289米。程内容包括道路、排水、照明及绿化工程。道路总长度为8769.678米。

2.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4招标编号:RHP-C32170005 ***

2.5计划工期:总工期 *** 。

2.6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工程估算金额:169099073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条件

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人员要求

拟排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结构注册结构师祖册执业资格证书;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1.3信誉要求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1.4合法性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三家;

3.2.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3.2.7联合体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213.212:81/Home/Home/Login )下载招标文件。

4.3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cn),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

4.4如果本项目有补充通知或答疑,将在法定公告媒体网站发布(不发布书面通知),投标单位请及时随时关注网站,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 *** 9时00分,地点为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2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hxfwzx.gov.cn/ggzy”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宗县

联系人:吕纪更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1层

联系人:周帅、王俊晓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rhahxtfgs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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