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沛县苏信创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已被沛县发展改革与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苏沛开经发[2017]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电梯投标。

2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沛县经济开发区沛公路北侧、汉润路东侧。

3.2 工程规模:单项合同估算价1453万元,沛县经济开发区科技创业园二期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1#-28#楼共75部电梯的采购及安装,均为交钥匙工程(具体的数量、规格、型号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3 招标范围:电梯设备的优化设计,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供应,内外装潢,安装及调试(含安装检修易耗品,技监部门检验费、井道照明和检修插座费、井道脚手架费、基础用槽钢和工字钢等相关施工措施项目费),验收及检测并取得运行合格证,后期培训,质保期内的保修、维修等,为交钥匙工程。

3.4要求工期:总工期 60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人必须是电梯生产企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3亿元或等值美元(按开标当天的中国银行的美元汇率计算)具有相应产品经营范围以及合法经营权。电梯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本次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参与投标。

5.2、必须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5.3、生产企业须具备省级或直辖市主管部门颁发的与本项目电梯类型相同的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资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副本、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A)副本)。

5.4、电梯生产企业必须拥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系列认证证书、OHSAS18001认证体系证书。。

5.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5.1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辖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安装特殊作业资格证书;

5.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5.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平台中备案。

5.6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5.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6.8投标人自2014111(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9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自20175月至201710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必须从“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截图上传)

5.10投标申请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cxxz/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和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和企业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额:贰拾玖万元(大写)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71110日至2017121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121100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7111617时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 http://122.192.166.138/xzhynew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21100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一)技术标 18

(二)商务标 70

 ()业绩及售后服务12

10. 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沛县苏信创业园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沛县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单科长电话:69090003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泰山南路金泉商务中心126  联系人朱颖 电话: ***

20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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