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EPC+0(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东凤兴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编号:14200072911100559核准:FZ23Z14Z0000014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凤镇小沥村,项目总投资约18189.57万元,EPC招标金额约为9271.26万元(其中设计服务费=EPC中标价*设计服务费综合费率1.2%),运营招标金额约为26,728万元。项目占地12589.9平方米,拟建成农贸市场商业中心,规划总建筑面积约2.8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方案设计为基础,从工程方案设计开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并整体租赁该商业体进行商业运营,运营期19年,在运营期满后,向业主移交合格的工程。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设备供货、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同时整体租赁、运营该商业体,负责该商业体的整体招商和运营管理;运营期满,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移交合格的工程。
3.建设地点
中山市东凤镇小沥村。
4.计划工期
(1) 设计工期:完成土建安装及幕墙施工图设计,并通过规划报建和审图合格,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3 个月。
(2) 施工工期:由承包方组织施工报建,完成主体工程的施工、水电安装、设备采购安装和内外部装修工程等,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15个月。
(3) 竣工验收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 18个月。
(4) 招商准备期:由承包方组织项目招商和二次装修,具备试业条件,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开始算起 21 个月。
(5) 运营管理期:由承包方自行组织项目的招商,并负责开业后的物业管理等工作,运营管理期限为19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的第22个月开始算起缴纳租金给招标人。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只设一个标段。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由运营单位+设计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必须以运营单位为牵头单位,各方须签订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三个。如果单一投标人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可单独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要求:
(1) 运营单位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 *** 资质。
(3)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并已办理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诚信登记,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企业的诚信等级在开标现场由评标专家根据实时的诚信登记系统数据核对投标人的诚信等级,数据由招标代理在开标时负责提供)。
(4) 施工总承包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即项目负责人,下同)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非广东省内企业,所提供的建造师证必须是 *** 资格),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证企相符(若是联合体投标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
3.3设计负责人资格:具备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若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
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各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并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包括投标单位中山分公司负责人(如有)、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报名前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服务指南栏目。设计资质单位允许未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先进行投标报名;中标后,必须在中标公示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到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完成办理诚信档案登记(含单项登记),再领取中标通知书。如超过时限未办理完成诚信档案登记的,作为自动放弃中标处理。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sjyzx.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报名。)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时 分至 时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E区)。(注:具体时间详见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山公用东凤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凤镇兴华中路47号原水厂办公楼第四层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邮 编: 邮 编: 528400
联系人:李小姐 联 系 人: 潘先生
电 话:  *** 8 电 话:   *** 0 、 ***
传 真: 传 真:   *** 4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phd0760@163.com
网 址: 网 址:
201 年 月 日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 17:00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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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 17:00 | 报名结束时间 | ***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 17:3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 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