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TC-1731091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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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业主名称:光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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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173109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县康养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改审〔2017〕19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光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光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光泽县康养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光泽县医院南侧。 2.3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1385平方米,建筑面积326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设有停车位、人防及相关设备用房;地上建筑面积21690平方米,设有共享健康中心5440平方米、中医院康复中心6100平方米、护理中心4600平方米、养老中心等5550平方米及庭院绿化。(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 内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光泽县康养中心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工作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精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电气、防雷、电梯、人防、绿色建筑、建筑智能化、智能停车系统、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外幕墙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其中,勘察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组织审核后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组织进行施工图审查,工程量清单控制价预算由中标人编制后经招标人组织审查后经财政进行审核。 ②施工范围包括: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附属工程(配电房、大门、围墙、值班室、水泵房、强弱电机房、挡土墙)、配套设施(燃气、强弱电、网络)、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④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6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全省(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试点企业名单内的企业(按闽建筑〔2017〕7号)。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①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或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 *** 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成员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2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均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2017年 11 月10 日9:00起至2017年 11 月14 日23:00止,通过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om)进行在线以匿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后持购买凭证及单位介绍信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技术文件封面及相关材料;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2 月5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光泽县一中青少年活动中心一楼)。 5.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3)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 上述复印件需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根据南建筑〔2016〕3号文要求缴存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不再提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必须提交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om/index.html)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泽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光泽县文南街50号 联系人:官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有限公司光泽县城中支行 开户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98 0501 0400 0021 9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1731091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用途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光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光泽县青少年宫活动中心一楼 电话:
监督单位:光泽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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