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稍道河至丁家山通村水泥路建设工程已由延安市交通运输局以延市交发〔2016〕84号、延川县经济发展局以延经项发〔2017〕10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自筹。招标人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延川县。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稍道河至丁家山通村水泥路建设工程路线全长12.149公里,按四级标准建设,设计荷载公路Ⅱ级,沥青混凝土和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5.5米,路面宽4.5米;路基挖方53247立方米;填方4880立方米;路面55.509千平方米;涵洞12道;配套建设排水、防护等工程。
2.3项目预算投资:1530.47万元。
2.4计划工期:150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施工一个标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4由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提出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在延安市百米大道翟子沟二期新洲花园B区8号楼3单元1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2报名需携带资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及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身份证、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类似业绩(2014年-2016年已完成2份以上合同)、财务报告(2014年-2016年),报名时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审后退还)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套(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和《延安建设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yjy.yanan.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川县 地址:延安市百米大道翟子沟二期新洲花园B区8号楼3单元102室
联系人:李工 联系人:孙楠楠
监督单位: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单位:延安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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