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南安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的编号为南建标[2017]112号(招标编号)的 南安市市民中心公共建筑项目(五馆)勘察已由 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南发改投[2017]175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南安市市民中心公共建筑项目(五馆)勘察; 2.2. 建设地点:南安市;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8.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设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市政府批准的原城乡规划展览馆)、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工人文化宫等“五馆”以及党校。依据设计方案现阶段总平面布置,本次勘察探共布置勘探孔128个,其中控制性勘探孔33个,一般性勘探孔95个(附:南安市民文化中心工程地质勘探建议书); 2.4.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匡算约68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建设工程要求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分析、评价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写工程勘察文件、勘察报告审查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设备进出场费,测绘、勘探勘察、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技术服务,编制工程勘察文件,配合图审,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2.7. 勘察周期: 3 *** 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勘察报告,提交后10日内完成勘察报告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①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闽承接工程勘察设计业务应按《关于启用省外入闽勘察设计单位信息登记系统的通知》(闽建办设[2015]1号)和《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闽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建[2014]12号)文件规定执行。 ②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若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则应与福建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应提供合作协议)。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并同时持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3.3. 投标人类似项目勘察业绩。“类似项目勘察业绩”是指(下同): 本项目不要求。 3.4. 对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1 月 10 日08:00至 2017年 11 月 30 日09:00(北京时间)。获取方法: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前一天17:00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市支行, 帐户:35050165630700000591。 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仟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企业所在地基本帐户汇出,②或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注: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附上银行保函凭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②投标人若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可以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附上《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无需提供原件核对。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30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以前(招标人于2017年 11 月 30 日8时00分开始接收)送至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招标代理处。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必须持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验证登记,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如勘察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企业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投标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在场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勘察工程项目等级和勘察费用 8.1. 本勘察工程项目的等级为 *** 。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收费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结合市场行情,工程勘察以综合单价(含所有测试费和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勘察报告审查)按108元/米计取,工程地质勘察孔深和数量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按实结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安市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安市 电 话: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新新大厦2207室 电话:0595-86353790、 *** 联系人: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南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交通大厦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南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