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溪湾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备案[2017]13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南春雷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溪湾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溪湾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

    3 建设规模:位于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202号,占地约19.57亩,建筑面积45165.43平方米,建设保障房约572套,小区配电间等设施均建设在二期,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工期要求: 450日历天(开工计算时间以甲方发出开工令起)

 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8 、招标范围:金溪湾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施工,具体包括所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主体工程,含外墙装修、给排水工程、强电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边坡支护及该项目所必需的其他附属工程等建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的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5.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含)以上职称。

 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6、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78月至201710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该公告发布前36个月内(201410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的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办法,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基本资格审查。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报名,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报名时间:从2017119日至201711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予办理;

3、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9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报名咨询电话:何女士 ***

4、报名时各投标人根据资格要求,自行提供一套相应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

六、基本资格审查要求

1、处于有效期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若可通过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情况的,可不提供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

3、企业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含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

4、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社保证明;

5、施工员、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及安全员C证,各关键岗位人员社保证明(施工员除外);

6、省外企业提供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资料或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8、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不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的承诺书;

9、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此条须另单独携带一份,以便基本资格审查时验证);

10、保证金转账凭证,需提供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的银行转账单原件;

注:参加基本资格审查的人员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资料应按以上携带要求用文件袋集中包装、密封加盖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原件名称及数量(其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持有,资格审查时由监委当场检验);同时,投标人还需同时递交壹份装订成册、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审查资料的彩色影印件;

各投标申请人应按照以上要求携带所有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准时参加资格审查,逾时未到或资料不全,视为自动放弃。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将作为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名城支行

帐   号:431616000018010039279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重新交纳投标保证金。

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金溪湾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金溪湾二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

1、基本资格审查时间及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截止时间:20171114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基本资格审查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资格审查人员(投标人)到场核查由招标人进行验证、由行政监委进行现场监督。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出席。

注: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若资格审查时或通过审查后发现报名单位有弄虚作假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已经入围的将取消入围资格,并按规定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九、入围方式

合格入围法,即基本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部入围。

十、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具体获取时间待基本资格审查完成后由招标代理公司以书面形式通知入围单位。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确定入围的投标单位到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1418室)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二、招标人:湖南春雷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何女士

十三、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岳麓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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