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112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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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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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71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甘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审批〔2017〕 15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3329万元人民币。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洪甘路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范围包含坡屋面改造、立面改造(含店牌店招)、绿化改造、人行道官网、永丰红绿灯至粮食批发市场大门口道路“白改黑”修复、通信缆线下地等工程,工程总投资约3328.2377万元,项目整治主要内容为洪甘路永丰公园至江滨路口4.5公里道路及周边环境整治提升,包含市容整治(清理整治占道经营摊点、规范车辆停放、整治渣土运输、路面日常保洁等)、违法建设整治(拆除违法建设、违章搭盖及广告等)、交通治理(交通设施的提升改造、规范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以及交通秩序整治)、园林绿化(园林绿化美化、景观改造提升等)、电缆下地、洪甘路永丰红绿灯至粮食批发市场路面“白改黑”修复工程等施工;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3328.2377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项目负责人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的手续,并提供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证明材料;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备注: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牵头人企业派出。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各方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 3.8.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按榕建筑〔2017〕60号和榕建筑〔2017〕47号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月 9 日至2017年11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科技中心内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年/月/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年/月 /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6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银行保函形式;④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闽侯招标网(http://www.mhztb.com)和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邮编:350101 电子邮件:417445089@qq.com 电话: *** 联系人: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电子邮件: 975023723@qq.com 电话:   *** 4、87600347 ,传真: 0591-38872072 联系人: 谢先生、林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督机构:闽侯县住建局0591-22068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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