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秭归县沙镇溪镇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第三标段)已由秭归县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秭易迁批复〔2017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秭归县沙镇溪镇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第三标段)共建房安置78244人,其中集中安置22772人,分散安置51172人。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居民点土建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配套室外工程。

2.2 工期:15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4 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5 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7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4)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须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预算员1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材料员、预算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须提供上述现场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8-10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3.2 结合工程建设地点分散、交通不便,为整合投标人人工、材料、机械、管理等各项资源,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与进度,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且均为独立企业法人;

2)联合体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3)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信用信息评价得分必须在70分及以上,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登记单位。

3.3 本工程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4 投标人(或任意联合体成员)在其它秭归县沙镇溪镇2017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第三标段)中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以县住建局统计结果为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经理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118800分至2017111417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具体操作参见: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办事指南—投标人和供应商系统操作手册。

4.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布,招标人在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投标人应每天自行登录本公告第6条规定的媒介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128日上午900分,地点为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

5.2 招标人接收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时间为20171128日上午800分至900分。

5.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送至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zg.ycztb.com)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时间为2017117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秭归县沙镇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陵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秭归县沙镇溪镇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开发区汕头路东山康城16-1-2-801

联系 人:王大新                    联系人:郑彩莉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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