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竹溪县江西馆桥、灌沟桥工程施工项目(一标段)于 *** 开标,因第一标段参加投标人不足三家作流标处理,现对该项目第一标段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竹溪县城关镇

2.2 招标范围:竹溪县江西馆桥工程施工项目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工程量。

2.3 建设规模:竹溪县江西馆桥长111米、桥宽15米。

2.4 一标段:竹溪县江西馆桥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6工期要求: ***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近三年内(从 *** 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将被否决。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施工项目申请报名必须提供如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代理人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②营业执照、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资质证书、⑤检察院(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出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⑥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分别加盖单位公章一套;施工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2不同投标人不能授权同一个经办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原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原件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6.申请报名

施工项目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到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报名。报名资料封面须注明公司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联系办公电话(座机)、手机号码,资料及图像清楚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地点为十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城关镇北大街38号原检察院院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竹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竹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幸福路399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2726288

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大裕沟16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

竹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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