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批准,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现决定对地铁九号线开挖修复工程——新世纪广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地铁九号线开挖修复工程——新世纪广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谢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前期服务机构: /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世纪广场
四、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拟对位于花都区秀全大道与花城路交叉口西北角新世纪广场进行改造,包含广场(面积约为1.8万平米)及公园前路(总长度约为96米,宽11米)。
招标控制价994.11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控制价为56.58万元(含设计费、预
算编制费、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程测量费用);施工控制价为937.53万元)。
2、计划工期:(1)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订。
(2)施工工期:45日历天。
包含设计各阶段(方案设计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工程设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地铁九号线开挖修复工程——新世纪广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2.1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
2.2设计部分
2.2.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2.2设计其他服务
(1)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2)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报建、各专业报建及初步设计审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报批报建工作。
2.3施工部分
(1)施工内容包括:广场铺装、道路摊铺、树池坐凳、移动花箱,栏杆、雕塑小品、单车架、新种植绿化以及相应的给排水、电气照明等景观配套改造。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负责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发包人对预算和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
(3)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
(4)协助做好迎检、开工仪式等筹备工作;
(5)组织本项目的验收备案和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
2.4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2013年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11月7日0时0分至2017年11月27日10时30分。
2、递交投标文件及资审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11月27日9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7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3、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截止时间:2017年/月/日/时/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室。
4、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9时30分至2017年11月29日10时30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开标大厅。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注:备标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20天。
八、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其中承接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件。)
3、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资质:
3.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专业类(工程测量) *** 或以上工程
勘察资质;
3.2工程设计资质:具有风景园林专项设计 *** 或以上资质。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要求,2016年7月1日起,按照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
(2)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17]27号)。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4.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为: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员工;
4.2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设计负责人为:具备风景园林或园林类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资格,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单位人员;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
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7.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及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7.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1、投标人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2、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1、本项目采用纸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2、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费用。
1、招标控制价994.11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控制价为56.58万元(含设计费、预算编制费、勘测费用);施工控制价为937.53万元)。
2、工程勘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的费率计算,勘测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以上。
3、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实行政府指导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相关规定的费率计算,浮动幅度为设计控制价下浮20%以上。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花都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4、施工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本工程费按现行定额报价,浮动幅度为施工控制价下浮10%以上。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自行设计方案编制投标估算并报价。施工部分的投标报价下浮率(非竞争费用:如安全文明措施费、余泥渣土运输费等不下浮)及施工合同的计价方式(详见附件合同计价方式,具体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作为结算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广州花都区财政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
5、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需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6、投标经济补偿: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0.4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0.3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0.2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0.1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花都区新华街秀全路47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花都区城市管理局
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