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事局宁德蕉城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福建海事局宁德蕉城海事趸船浮码头工程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规划函[2016]41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事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位于宁德市漳湾镇下塘村港务1000吨级客运码头下游约800m处,介于宁德漳湾港务公司下塘码头与宁连港务公司8#泊位之间。
2.2工程建设规模:建设60m级巡逻船泊位1个及相应的陆域、辅助建筑、水、电、通信等配套设施。陆域征地面积6666.77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6个月。
2.4招标范围:包括趸船制安、水工工程、陆域形成、道路堆场、土建工程、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环保绿化、港外道路等施工内容,具体工程招标范围以招标图纸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企业近年(2012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至少一个已交/竣工验收的5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3.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 *** 建造师资质证书,至少一个已交/竣工的500吨级及以上沿海码头工程项目经理岗位业绩。
3.5近年(2014年~2016年)来未处于亏损状态(利润累计为正值)。
3.6 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港航工程专业(不含非港航方面的水工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技术职称。
3.7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具有良好的施工履约信誉的企业法人,招标人不接受近年来(201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存在业绩作假行为或中标后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或其它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履约、信誉不好的施工企业。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7年 11月 7日至2017年 11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23号好来屋7-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招标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德海事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121号
邮编: 352100
联系人:张先生
传真: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23号好来屋7-502室
邮编: 350014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
传真: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