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及信息情报研判用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毕节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及信息情报研判用房)(项目名称)已由 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毕市发改项目【2013】889号、毕市发改项目【2013】8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毕节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
2.2建筑规模:毕节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室外附属工程;信息情报研判用房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100平方米;
2.3总投资额:4586.4万元;
2.4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5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地方自筹,已落实;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11 月7 日09:00时至2017年11 月13 日17:00时,持相关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工程量清单等相关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 月28 日09 时0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开标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贵州省招标投标网和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 其他注意事项
7.1 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7710121050000969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缴纳费用之前请确保缴费账户已在交易系统注册登记且生效,所注册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账户类别、账户名称、账号、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号、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支行号),如果没有注册账户信息,请登陆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会员-会员信息变更-银行账户增加需要缴费的银行账户信息,基本账户有地区码的,填写账号时需加上地区码(但不加-)然后提交审核并审核通过。缴纳费用时请在银行汇款单备注、附言、用途、说明、附加信息、摘要处填写投标随机码(只填写随机码且字体清晰,有其他汉字或符号等内容作为无效费用),否则将影响缴纳的费用到账,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金额一次性转入,且确保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检查绑定成功,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转账方式支持网上银行(工商银行除外)及柜台转账两种方式,不支持超级网银(手机银行)及第三方平台支付。
7.5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6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jggzy.cn/)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7 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工程建设招投标活动相关事宜应采用电子交易方式进行,潜在投标人凭办理的数字证书登录该系统参与招投标活动。投标文件的制作、上传、签到、解密应当符合毕节市公告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要求,否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如有不明请及时详询网上投标技术支持方。联系电话:信源公司刘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毕节市公安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北中天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毕节市七星关区 | 地址: | 武汉市江汉区黄孝西路世纪华庭D栋21楼 |
邮编: | 551700 | 邮编: | 430000 |
联系人: | 陈行 | 联系人: | 王勇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2017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