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大瓮山等村美化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大瓮山等村美化绿化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大瓮山等村美化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LYZCZB-YS-2017-130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7-273

2.2建设地点: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永泉官庄、大瓮山村等各项目点

2.3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永泉官庄、大瓮山等村美化绿化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个标段。

2.5合同估算价:约501万元人民币。

2.6计划工期: *** 。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8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违法、违纪、违规现象,有下列情况或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查实投标无效,招标资料费用不退:

(1)被法院、建设、水利、道路、国土等部门列入“黑名单”的;

(2)以往承担的项目存在严重工程质量、安全和信誉等问题,竣工验收不合格的;

(3)有转包项目工程行为的;挂靠资质施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及资格预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108日至201711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报名及资格预审。

4.2投标申请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持以下资料参加报名及资格预审(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仅用于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大瓮山等村美化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再复印无效”字样):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交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留存);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5)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学历证同时提供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关键岗位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原件、复印件留存);

(6)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的劳务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17年度,明细准确到个人。证明原件留存)、社会保险缴费专用票据(2017年度),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原件、复印件留存),以上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未经招标人批准严禁更换。

以上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并提交原件查验,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所有资料复印件按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二份,并在封面上清楚注明“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大瓮山等村美化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及投标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不论资格审查是否通过均不予退还。

(7)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71108日至201711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16:30时,在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日09时30分,地点为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四楼开标室(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账户以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大瓮山等村美化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字样。

7.2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0000元(大写金额:壹拾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户 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沂水县高桥镇驻地

联系人:刘所长

电话:05392811470

招标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坛路63-1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

 

20171107

7沂水县高桥镇袁家荣仁大瓮山等村美化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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