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凤翔县国有涧渠林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凤翔县国有涧渠林场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和封山育林项目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名称:凤翔县国有涧渠林场2017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项目和封山育林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SXZJH-2017-84CG
三、采购人:凤翔县国有涧渠林场
地址:凤翔县
联系人:张宁 电话: ***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宝鸡国际中心605室
联系方式: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内容:人工造林:500亩
封山育林 :1500亩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项目预算: 人工造林项目:245000元
封山育林项目:81372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6.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应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3提供投标企业注册地或本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在投标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6.5投标单位须具有造林绿化业务经营范围和荒山造林及封育经验的绿化公司及农业专业合作社;
6.6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两年内荒山造林或封山育林30万元以上业绩一份(以合同原件为准、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多则不限;
6.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质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 *** 日至 *** 日止
每日早上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宝鸡国际中心605室
3、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9:30分
2、开标时间: *** 9:30分
3、投标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区高新五路华厦世界城宝鸡国际中心605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发布。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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