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高速公路清溪生活区房建工程和广澳高速广珠北段管理中心室内运动场工程及监控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深高速公路清溪生活区房建工程和广澳高速广珠北段管理中心室内运动场工程及监控中心改造工程施工已由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有限公司粤交集基[2017]5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分别为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博深分公司(以下简称博深分公司)和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珠北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各发包人自筹,博深分公司(本项目招标人)受广珠北段公司委托,开展本项目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分别与上述发包人签订合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博深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招标范围为博深高速公路清溪生活区房建工程施工,房建施工计划工期为 *** ; 广澳高速广珠北段位于广东省广州市;招标范围为广澳高速广珠北段管理中心室内运动场工程及监控中心改造工程施工,房建施工计划工期为 *** ; 2.2次招标分1个标段共2个合同段,各合同段情况详见附件1。 标段类别 | 标段 | 合同段 | 发包人 | 工期 | 主要工程项目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备注 | J附属区房建工程类 | 1 | 第1合同段 | 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博深分公司 | *** | 房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 | 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详见附件2 | 第2合同段 | 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公司 | *** | 房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2017年11月 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同《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 1000 元(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数据盘),收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3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详细内容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可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发布延期公告及报名,或重新组织招标。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博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博深分公司 地 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长贵村博深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政编码:516100 联 系 人:刘工 电 话 *** ***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件3: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下载。 附件1:标段的划分及主要工程项目情况 工程项目概况 1 博深高速公路清溪生活区房建工程 1.1基本情况 博深高速公路清溪生活区房建工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博深高速公路主线与清溪互通立交E匝道连接线之间,生活区东南侧为博深高速公路主线,北侧为清溪互通立交E匝道连接线,南边为小山坡。由一座办公楼、一座食堂、三栋宿舍楼、煤气房、综合电房、消防泵房及生活区配套工程构成。总用地面积20406m2,总建筑面积10112m2,其中办公楼915m2,食堂1185m2,宿舍6141m2,综合电房345m2,煤气房25m2、水泵房230m2。 1.2招标范围 博深高速公路清溪生活区房建工程招标范围包括房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及绿化工程等施工。 2 广珠北段管理中心室内运动场及监控中心改造工程 2.1基本情况 2.1.1为了满足员工的不同业余体育生活需求,丰富员工的日常生活,提高员工的健康水平,根据员工的建议和要求,在管理中心修建室内运动场一座,规模为占地面积630平方米,建筑面积805平方米,设羽毛球场区(两个标准场),乒乓球场区(按摆放两张乒乓球台布置),男女更衣室及卫生间各一间。根据管理中心的整体规划布局,室内运动场位于篮球场东侧。 2.1.2由于广珠北段监控中心撤并到广珠东线,需对现有的监控中心进行改造,主要进行隔断分区,对地板进行处理,对墙壁进行粉刷和涂装。 2.2招标范围 广珠北段管理中心室内运动场及监控中心改造工程包括房建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外电气工程等施工。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7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 安全生产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5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至少有壹年盈利。 |
注: 1.近三年定义:为2014年至2016年。 2.企业净资产、营运资本均是按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计算得出。 3.近三年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为准,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且投标人还需提供最新一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 4.企业盈利情况以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的复印件和投标人提供的近三年财务信息为准;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以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全国统一式样的税收票证或银行出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为准;对于由投标人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缴税证明”,而非全国统一式样的税收票证或银行出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则不作为财务审核依据)。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 | 近五年内,成功独立地完成过: 建筑面积累计20000㎡及以上的房建工程。 业绩须是投标人独立地成功完成并通过交工(或一次性竣工)验收,且经交工(或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评审或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评定,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的新建项目。 |
注: 1.近五年定义:为 *** 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业绩计算以此期间通过交工(或一次性竣工)验收的项目为准。 2.工程规模和数量应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交工(或一次性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为准,如果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还不足以反映出全部业绩指标的内容,还应附上由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3.本表出现的至少某某数、不少于、不小于某某数,全部包含该数据。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 近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发生以下情况: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有效。) |
注: 1.投标人应如实填写上表,如第1、2、3条不存在问题,则填写“无”,第 5条要求附上相关机构的证明文件。 2.以上投标人主要人员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将证明材料原件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3.近三年指 *** 起至证明查询之日止(证明查询日为购买招标文件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之内)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经理 | 1 | 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必须担任新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2 年以上,并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 及以上建造师任职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50周岁。 | 项目总工程师 | 1 | 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必须担任房屋建筑工程总工程师职位2年以上。 |
注: 1.上述工作时间以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历表”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2.所报人员均应附有效证明材料。 3.“类似工程”指新建房建施工项目。 4.以上人员要求为该项目最低要求。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计划工程师 | 1 | 必须具有房建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有负责计划3年类似工程的经验,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 *** 造价工程师证书。 | 给排水工程师 | 1 | 必须具有房建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建筑工程师 | 2 | 必须具有房建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3年类似工程经验。 | 测量工程师 | 1 | 必须具有房建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至少3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 1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 类证书,具有3年类似工程工作经验。此数量为最低要求,申请人中标后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7 年第1 号)的有关要求配备足够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资料员 | 1 | 资料员,至少2年类似工程竣工文档编制工作经验并具有电脑绘图经验,负责工程档案及竣工文档的编制工作。 |
注:1.投标人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此表人员证件等资料,但必须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一)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和设备承诺函”的要求对人员进行承诺。 2.以上人员为本项目的最低要求,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应根据发包人要求和实际进展情况增加人员以满足工程需要,并不因此增加费用。 3.“类似工程”指新建房建施工项目。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挖掘机 | ≥0.8m3 | 台 | 2 | 2 | 推土机或铲运机 | ≥75kw | 台 | 2 | 3 | 振动压路机 | ≥10T | 台 | 1 | 4 | 灰浆搅拌机 | 200L | 台 | 2 | 5 | 混凝土搅拌站 | ≥800L,带自动计量设备 | 台 | 1 | 6 | 柴油发电机 | ≥50kw | 台 | 2 | 7 | 垂直运输设备 | 15T | 台 | 1 | 8 | 吊车 | | 台 | 1 | 9 | 输送泵 | | 台 | 1 | 10 | 混凝土运输车 | | 台 | 2 | 11 | 电焊机 | ≥38.66KW | 台 | 4 | 12 | 经纬仪 | | 台 | 1 | 13 | 水准仪 | | 台 | 2 | 14 | 砼塌落度仪 | | 台 | 2 |
注:1.业主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施工设备(不局限于上述设备),由此不存在施工单位向业主索赔的问题。 2.投标人须按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七“(一)拟配备本标段的人员和设备承诺函”的要求对上述设备进行承诺。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符合规定。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人在投标期间,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且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低为D级等情况之一的。 (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效。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的规定: (3)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 (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且各合同段报价不大于相应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 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 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施工组织设计(A):8分 项目管理机构(B):0分 其他因素(D) 财务能力:1分 业 绩:6分 履约信誉:5分 机械设备:0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C): 评标价:8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采取现场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一次性摇出3个球(连续依次出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次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到0.001%)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段控制价×(1-下浮率) 本次招标招标人控制价和各合同段控制价如下: 序号 | 合同段 | 合同段控制价(元) | 招标人控制价(元) | 1 | 第1合同段 | 27340382 | 30738517 | 2 | 第2合同段 | 2776059 |
(3)招标下浮率范围7%-9% (4)有效评标价范围: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且各合同段报价不大于相应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或虽没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但有大于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基准价,同时应对投标报价小于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的评标价虽没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但有合同段报价小于该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也应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0.98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段最高投标限价及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8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重点工序、天气、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得2.4~3.0分; 2、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内容较为充实、全面的,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3分 |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2.4~3.0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 2 |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1.6~2.0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 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1.2~1.6分; 3、一般但不被评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分。 | 2.2.4(2) | 项目管理机构 | 0分 | / | / | / | 2.2.4(3) | 评标价 | 8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1;D1=1.5;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2;D2=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四位。 | 2.2.4(4) | 其他因素 | 财务能力 | 1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0.6分。在此基础上: 近三年每增加一年盈利,加0.2分。最高加分不超过0.4分。 | 业绩 | 6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3.6分。在此基础上,近五年: 完成一项建筑面积在20000m2及以上的房建工程每增加一项加0.6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4分。 | 履约信誉 | 5分 | 1.信用等级得分(5分) AA、A、B、C级单位的信用等级分得分分别为5、4.75、4.45、3.65分。 注:?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 ?信用等级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B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C级或D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C级或D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D级的,则按C级对待。 ?AA、A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提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A时,在评标过程中,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 评标组织 1.2.1 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来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4)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再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 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七人,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查。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 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澄清(如果需要)。 (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1. 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 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1.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3款第(2)、(3)、(4)条修改为: (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 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修正各子目合价。 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报价,3.1.3~3.1.6 条款不适用。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A+B+C+D。 除报价得分、履约信誉得分外,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计算投标人技术得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算术平均值的和即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 3.3.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款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或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他细目做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3.5 | 增加3.5 款“定标原则”: 3.5.1 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投标价也相等时,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也相同,视为串标(一个合同段仅一工作细目报价的除外),应否决其投标;若各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细目单价不尽相同,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 招标人可采用被广东省级交通交通运输厅评为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对于信用等级为AA、A的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提交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否则,A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A级对待、A级信用等级企业按B级对待); (2) 由评标委员会视企业净资产、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 按照上述第 3.5.1 款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3名中标候选人。 3.5.3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 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其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1.4 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有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1)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报价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减少了报价范围,则漏报的子目单价、合价和总额价或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中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他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额价之中。 (2)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子目的单价、合价或总额价,或所报单价、合价或总额价增加了报价范围,则从投标报价中扣除多报的子目报价或子目报价中增加了报价范围的部分报价。 (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金额)虽然一致,但投标人修改了该子目的数量,则其合价按招标人给定的数量乘以投标人所报单价予以修正。 3.1.5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1.6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评标价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 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明显低于最高投标限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否决其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3.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