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黄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A【2017】154号 一、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丽水市黄村水库饮用水源保护水质提升工程施工,已经丽发改投资【2017】28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的绿化部分进行招标,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黄村水库 *** 保护区境内。 2、工程规模:对上游已建堰坝加高,增设DN450钢管及相关水系建筑物,新建园路1420m,新建停车位2处,新建避雨亭、花架等,种植水生植物、树木等。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景观、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要求: *** 5、招标控制价:3650385.00元(含税暂列金170000.00元) 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根据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件(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要求,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或经平台公示信息;浙江省外投标人还须出具《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7年11月1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计名购买,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联系人:泮良英 联系电话:0578-2178105。 2、网上下载:2017年11月1日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ssggzy.com/ 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其他 1、本工程项目经理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或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 *** 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 *** ),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水市水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花园路608号3楼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8楼802室 电 话: *** 电话/传真: *** 、27813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人:泮良英 何仪 公告发出时间:2017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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