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福建省鑫胜市政园林有限公司(913503223995757029)2、福建富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901MA348U8L4Q)3、福建锦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724MA2XP3734J)4、福建禾乔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1350100310720679C)5、福建荣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700MA3464BD6A)6、福建玖隆建设有限公司(91350702581104587N)7、福建省腾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6816692609559)8、福建领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921MA2Y0DW27R)9、福建京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424685089895J)10、福建省浦生建设有限公司(91350300075014140P)11、福建宁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921MA2XXRCHX7)12、福建久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91350902593465558W)13、福建省亿洲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1350524772944423E)14、福建省磊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725310675994E)15、福建联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702337617217W)16、福建省泽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8213156918114)17、福建闽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1350700337550518X)18、福建家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902310780882P)19、福建省东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900683081953Q)20、福建大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91350901MA2XUMU80X)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宅中乡山樟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宁德市国土资源局、宁德市财政局以宁国土资【2017】37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柘荣县宅中乡山樟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招标人为柘荣县宅中乡山樟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柘荣县宅中乡山樟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区建设规模381亩,预计新增耕地11.5亩(均为水田),新增耕地率为3.02%。工程施工预算价为96835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工作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施工,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8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在 *** 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 *** 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项目负责人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 *** 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 ***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 *** 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若 *** 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应参加继续教育的,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还应附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 ,材料员各1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4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1 日至2017年 11 月 3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地址:屿前路3号,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11 月 12 日17:3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3 日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还应持应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xzfw.fjzr.gov.cn)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前在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网址http://xzfw.fjzr.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县宅中乡山樟村村民委员会 ;
地址:柘荣县宅中乡山樟村;
电话: *** ;
联系人:吴美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91610000220542354P】;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盈丰佳园5号楼502室;
电话: *** ;
联系人:卓淑容。
项目监管部门;柘荣县国土资源局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 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9061 0100 1001 0000 0748 24
凭证备注栏上应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柘荣县宅中乡山樟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 简写)施工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