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GTH00G17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榆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文件和通榆县人民政府以通政函【2017】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高标准专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建设地点、发包价、资质要求:
标段划分 | 建设地点 | 发包价(万元) | 资质要求 |
01标段 | 兴隆山镇 东风河村 | 207.6545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2标段 | 兴隆山镇 爱国河村 | 202.7104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3标段 | 兴隆山镇 爱国河村 | 197.7662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4标段 | 兴隆山镇 爱国河村 | 202.7104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5标段 | 乌兰花镇 东木村 | 231.0412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6标段 | 乌兰花镇 西木村 | 187.7209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7标段 | 乌兰花镇 西木村 | 187.7209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8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24.0940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09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24.0940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0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316.7655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1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35.0254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2标段 | 兴隆山镇 东风河村 | 244.3831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3标段 | 兴隆山镇 爱国河村 | 215.4550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4标段 | 兴隆山镇 爱国河村 | 264.2748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5标段 | 乌兰花镇 东木村 | 176.9788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6标段 | 乌兰花镇 西木村 | 193.4605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7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59.6144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8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39.1954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19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12.4428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20标段 | 兴隆山镇、乌兰花镇、苏公坨乡 | 205.1225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21标段 | 兴隆山镇 东风河村 | 210.8404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还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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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标段 | 兴隆山镇 爱国河村 | 315.2224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还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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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标段 | 兴隆山镇 爱国河村 | 277.9261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还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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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标段 | 乌兰花镇 东木村 | 255.8679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还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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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标段 | 乌兰花镇 西木村 | 337.8336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还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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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28.7889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还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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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60.4381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还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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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标段 | 苏公坨乡 农牧村 | 283.3732 |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同时还应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等级五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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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标段 | 兴隆山镇、乌兰花镇、苏公坨乡 | 109.9117 |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 及以上 |
2.2 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土地平整工程、电力工程及施工监理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计划工期:2017年12月10日开工,01~11、21~28标段2017年12月31日竣工,12~20标段2018年5月30日竣工。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土资源行业《土地开发整理验收标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和《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01~20、29标段投标人须是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及招标代理等相关单位备案名单的公告》合格备案的施工或监理单位;20标段投标人需要具备土地深松专用机械1204以上的拖拉机四台及以上并配有远程电子监测设备方可进行投标。
3.2 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注册相关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2014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2014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是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014年1月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3 投标单位2014年1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三项及以上类似业绩;2014~2016年财务不亏损,出具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企业不亏损证明);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招标人实行押证上岗制度,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项目经理等相关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作为押证根据,押证范围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单位的项目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直至合同标的通过初步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后予以退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随机抽取、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表。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合格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前两款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开标、抽取现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与投标报名时及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11 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对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2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3 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只可参加 1 个标段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人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单位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2014~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和(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企业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所参加标段)、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外省企业入吉证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登记的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身份证到长春市南关区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随机摇球时间为2017年12月5日9时,以上地点均为通榆县政务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监理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施工每标段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土地开发整治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梁学全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海月
电 话:0431—81177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