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东河景区管理处河道清淤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322号
采购目录:工程类\构筑物施工\环保工程施工\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证。(3)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叁份(1)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道路运输许可证; 注: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河道清淤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10:2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10:20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   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楼2107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4: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 14:30
开标地址: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东河景区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东河区滨河东路鼎太风华8号
采购人联系人:张译文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21层2107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402561911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行包头市传媒大厦支行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韩静茹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招标公告(15).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1,013,139.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6197027工程11.0河道清淤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东河区东河景区管理处、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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