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马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楼工程已由巴马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巴发改审批【2016】9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SJZB-M-MZ2017-G2-039 

报建号(如有):  / 

建设地点:巴马县巴马镇南环路121号

建设规模:在法院法警大队原址上新建诉讼服务中心,新建建筑面积1595.54平方米

招标控制价:2503763.50元

最高投标限价:2303462.42元

要求工期: ***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  / 

设计单位:广西巴马东巴凤建筑设计院  

勘察单位: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的规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二楼交易中心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二楼交易中心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 图纸及技术资料请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自行下载,不另外发放纸质版图纸。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00分,地点为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三楼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巴马瑶族自治县政府网www.bama.gov.cn/。

9. 交易服务单位

巴马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巴马瑶族自治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8--6212151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盛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巴马县巴马镇南环路121号   地  址:河池市南新西路十一巷5号

邮  编:547500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韦主任   联 系 人:韦工

电  话 ***  电话/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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