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蕉岭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东面长潭东灌圳挡墙加固改造工程项目
  批复文号 蕉发改审批函[2017]67号
  批复单位 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所在地区 梅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蕉岭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东面长潭东灌圳挡墙加固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岭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东面长潭东灌圳挡墙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审批函[2017]67核准招标方式,建设单位为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蕉岭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东面的长潭东灌圳挡墙低于回填场地2.5米,原挡墙已不能达到安全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加固改造长潭东灌圳挡墙长约180米,高约6.5米。包括毛石混凝土挡墙、大理石栏杆、工程引水管等。

2.2本次招标范围:按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内容

2.3招标控制价: 1755679.63

2.4工程地点:蕉岭县公安局业务技术大楼东面

2.5建设工期:60 个日历天

2.6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省外企业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 或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报名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2017 年41 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或不良行为通报。上述不良行为信息未注明公布期限的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细化广东省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信息公布期限的意见》(粤建法[2013]54号)执行。

3.4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最近3年在我国境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小型项目负责人继续教育合格证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6)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及其在本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由企业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9)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的登记信息以及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网页截图)

上述报名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1份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同时提交原件核查(企业资质证书除外),必须由投标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

4.2投标报名时间:20171030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蕉岭县住建局五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合格投标人于201710312017116(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号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1209:30时,提交到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蕉岭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七楼)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建设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招标人(盖章): 蕉岭县城市综合管理局(盖章)

办公地点:蕉岭县蕉城镇恒塔大道15号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梅县新县城天秀二横街30    

联系人: 陈工、刘工      联系电话:   ***

 

                                        日期:20171024

 

  发布人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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