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凉雾乡2017年自然村公路建设项目及老高线长滩桥重建工程已由利交工计[2017]25号、利交工计[2017]48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交通局补助性投入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内路面硬化、设置错车台、边沟等工程的施工;老高线长滩桥33.04米,包括基础、墩台、上部结构等工程的施。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标段

建制村

起点名称

止点名称

里程

(公里)

全长

(公里)

路面硬化

宽度(米)

计划投资

(万元)

工期(日历天)

七里沟村

4组红村坝

5组七星岩

3.31

4.71

4

131.88

60

池谷村

凉雾桥头2

省道4

1.40

高华村

娃娃滚

高洞坪

8.80

8.80

4

246.40

60

铁炉寨村

大院子9

小湾9

1.02

4.39

4

122.92

60

大院子9

国道

2.78

国道

老院子

0.59

青龙村

国道

鸡场5

0.26

5.132

4

143.67

60

鸡场5

唐家院子5

0.71

大石板5

王家院子5

0.71

周家5

谭家院子5

0.54

谭家岔路5

马安子5

0.69

周家岔路5

大狮子岩6

0.92

庙湾6

贺家院子6

0.35

旗杆村

凉水井

大巴丫口

0.952

莲台村

黑塘沟

铁厂坪

1.798

4.921

4

143.38

60

老河村

老河村

甘溪山林场

2.80

4.5

九渡村

高楼门

利沙公路

0.323

4

老高线长滩桥重建工程

 

 

 

0.033

 

94.707

90

2.2 本项目一至五标段按四级公路标准进行建设,参照《农村公路建设指导意见》(2004.07.12 交公路发[2004]372号)、《湖北省农村公路管理条例》(2007.03.29 省人大常委会第70号)、《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修订)》(2015.10.01施行)、《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GD40-2011)等有关规定执行,设计速度受限路段10公里/小时,其他路段20公里/小时;路面宽度为4米(部分路段为4.5米),每公里设置3处错车台,错车台段路面宽度6.0米,有效长度15米,采用18cm厚水泥混凝土与路面同步浇筑。本项目不包括图纸设计中的安防工程。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本项目六标段乡道老高线长滩桥重建工程招标范围为桥身33.04米,包括基础、墩台、上部结构等工程的施工。具体工程量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招标编号为KLZBLC-201700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至五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 以上(含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等级证书》,且近三年(201410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200万及以上的四级公路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次招标第六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 *** 以上(含 ***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达标等级证书》,且近三年(201410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100万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或改造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需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www.hbcxpt.cn)上注册并下载《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直至注册为止。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且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为准),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一至五标段的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10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200万及以上的四级公路路基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的项目经理,第六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10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100万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施工或改造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作出承诺,否则将作废标处理。

3.6 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原件。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7 各投标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3.8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投标无效。

开户名称: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利川支行

开户行号: 105541261088

第一标段账号: 42050172610800000134-100369

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第二标段账号: 42050172610800000134-100368

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 )

第三标段账号:42050172610800000134-100367

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第四标段账号: 42050172610800000134-100366

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

第五标段账号: 42050172610800000134-100365

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元)

第六标段账号:42050172610800000134-100364

保证金的金额为:玖仟元整(¥9000.00元)

款项用途:(项目名称)(若过长,可简写)(标段号)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投标人中标后,自觉履行凉雾乡人民政府招投标管理办法(即按中标价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本次评标采取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认证身份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1024日至2017103024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网址:http://lc.eszggzy.cn/lcweb/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报名。未按规定从“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利川市分中心交易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账号,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200900分,地点为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大厅(清源路51号住建局院内左侧)。

6.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对参与本项目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利川网》(http://www.lc-news.com/index.html)采购招标栏及利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官网(http://lc.eszggzy.cn/lcweb)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利川市凉雾乡人民政府

址:利川市凉雾乡

联系人:张女士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科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分公司)

    地址:恩施市黄泥坝中央国际6702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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