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涉县西达镇台华村绕村路坝修复工程已由涉县行政审批局以涉行审招标核准【2017】24号文件核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涉县西达镇台华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涉县西达镇台华村绕村路坝修复工程,路总长约1621米,宽10.5米,坝总长约1200米,底宽4米,顶宽0.8米,高9米。预计工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3.5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 月20 日至2017年10 月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统一发售,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替代前三项)、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 月9 日 9时30 分,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涉县西达镇台华村民委员会(公章) 地 址:涉县西达镇台华村 联 系 人:王武成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409号(旺角商业广场 C座2708室) 联 系 人:赵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