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西校区)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海发改基[2016]68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西校区)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西校区)综合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52号。

1.2.3  工程范围:总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教学综合楼、实验楼室内装饰贴面翻新;校道改造;围墙(包括运动舞台、门卫室值班、校门)整体改造;自来水管改造;加装电梯;食堂改造(燃气主管更换、增加消防、连廊等);具体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 海发改基【2016】68号文。

1.2.6  资金来源: 区财政投资。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 182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518.72万元;

1.2.8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建筑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建通编制、施工图报建、编制工程概算、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图编制配合、建设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包括各主体建筑物(含建筑、结构、设计、给排水、通风空调、强电、弱电智能建筑、消防、防雷、环保、电梯、装修等专业设计)、建筑物周边的室外景观(含环境、绿化、园林小品、景观照明等)、道路、综合管线等工程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单体建筑方案与修改调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设计概算。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涉及内容作适当的调整。协助建设单位办理相关规划报建手续,负责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及各专业的报建报批工作至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配合施工和验收及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8  7 月,竣工日期为 2018  12 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 程设计 *** 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且同时具备②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类 *** 或以上资质证书。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单位作为联合体投标牵头方。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 注册建筑师或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 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及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或者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含本日):,即 *** 至 *** 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售招标文件不少于5日。自本公告发布结束之后开始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出第一份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不少于 *** 。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

       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票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 *** ),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1.5.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3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请各投标人自行考察

 

1.7    费用

 

1.7.1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

(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16.2万元。工程勘察费每米综合包干单价最高投标限 价为120元/米,暂定为1350米。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乘以中标单位的投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注:工程勘察实施前的勘察方案应通过招标人审 批,未经招标人审批的勘察方案不得实施)。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单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2)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44.52672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1.7.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本项目不设投标经济补偿。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3.所有费用以海珠区财政评审中心最终评审的结算价为准,支付时间依据海珠区财政评审中心评审时间及海珠区财政局拨款时间确定。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 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3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 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及相关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9.7 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1.9.8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联系人:陈主任;电话 ***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52号。

1.9.9 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文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绿翠现代实验学校   

1.10.2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52号   

1.10.3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陈主任、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49911019@qq.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11.2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环村南街1号B座301-304  

1.11.3 联系人、电话(手机)号码:徐工、 ***  

1.11.4 传真号码:  ***  

1.11.5电子邮箱:gongjianzbb@163.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1.13.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9885682   

1.13.4 传真号码:      /                       

1.13.5 网址:     /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doc
  发布人 广州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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