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市区红海西路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汕市区发改[2011]54号、汕市区发改[2017]5号、汕市区发改[2017]73号
  批复单位 汕尾市城区发改局
  招标人 汕尾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市区红海西路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安置小区

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红海西路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已由汕尾市城区发改局(汕市区发改[2011]54号、汕市区发改[2017]5号、汕市区发改[2017]73号)批准建设,业主单位为汕尾市城区红海西路征地拆迁安置建设工程指挥部,委托招标人为汕尾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材料的采购、制造、安装以总承包的方式(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1850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81096平方米,小区附属配套用房面积29320平方米,楼高32层,其中最高塔楼设计高度大于50米且小于100米。项目建设主要包含房屋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及其它公建设施和相关配套工程,具体以规划条件为准

2.2招标范围:市区红海西路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安置小区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有关的设备采购与制造安装等。要求勘察设计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和技术深度标准,施工及设备安装质量达到合格,通过验收。

2.3工程投资最高限价(暂估价):30649.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106.61万元,勘察费:100.00万元,设计费:651.80万元,基本预备费:1573.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7.32万元。

2.4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区金鹏路北侧(文兴路南侧);

2.5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其中勘察设计工期为4个月,施工工期为20个月;

2.6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范围》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分别具备下列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1)工程勘察综合类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 *** ,或建筑行业设计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

3)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3.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联合体牵头方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施工企业)提供,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应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1、对联合体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按《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审查该成员单位的资格是否分别满足上述对应的资格要求。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有两家及以上单位分工相同的,则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仅限于施工企业、设计企业及勘察企业);

3.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均被拒绝。

 

4. 报名资料的提交

投标申请人应于20171016日至20171022日,上午  9 00 分至11   00分,下午15 00分至17 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尾大道北马思聪艺术中心左翼政务服务中心副楼)进行投标报名,报名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成员的的牵头方的项目负责人,牵头方应为施工企业),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投标申请人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如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4.3、勘察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资质资质证书复印件;

4.4、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或建筑行业设计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资质证书复印件;

4.5、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4.6、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如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4.7、拟派项目勘察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7.1、须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为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4.7.2、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勘察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勘察企业派出;

4.8、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8.1、须提供近三个月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4.8.2、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设计企业派出;

4.9、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要求:

4.9.1、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其它执业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9.2、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9.3、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施工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施工企业派出;

4.9.4、须提供投标人近三个月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4.10、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名,均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4.10.1、须提供近三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为准;

4.10.2、如为联合体投标,专职安全员须由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施工企业派出;

4.1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1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

4.13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声明原件;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逐页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所有纸张为A4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资料封面和装袋外表面均应注明“市区红海西路市政综合改造工程安置小区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并注明投标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应为联合体各方)全称(需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进行行贿犯罪查询。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尾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汕尾市区汕尾大道奎山段东侧顺昌综合楼北梯3

联系人:徐重谋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六楼

联系人:谢             联系电话:  ***     

 

  相关附件红海西路安置小区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定稿).doc
  发布人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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