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肃宁县农村路网改造提升-2017年农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I1300000001016667001
招标公告名称:肃宁县农村路网改造提升-2017年农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编号:I1300000001016667001001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肃宁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肃发改投资【2016】32号
所属行业: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所属地区:沧州市-肃宁县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肃宁县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肃宁县农村路网改造提升-2017年农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农村路网改造提升-2017年农村公路工程已由  肃宁县发展改革局     肃发改投资【2016】3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37.51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肃宁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项目涉及及村级公路19公里,共计20条,宽4m-5m

2.3计划工期:201712底竣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①工程资质必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 *** )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具备公路专业或市政道路专业 *** 及以上资质;

3.2 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主办人要求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 *** )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不含联合体主办人)。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1家投标人报名。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017日至20171023日,每日上午30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口振一街商务16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审核)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存复印件)
(4)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5)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证书(加盖公章存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核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11  9  09 00 分,地点为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肃宁县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肃宁县肃宁镇泽城路53号

地    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

电  话:

电    话:

***

联系人:

朱主任 

联 系 人:

杜海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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