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肃宁县农村路网改造提升-2017年农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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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I1300000001016667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肃宁县农村路网改造提升-2017年农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16667001001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肃宁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肃发改投资【2016】32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肃宁县 |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肃宁县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内容: | |||||||||||||||||
招标公告肃宁县农村路网改造提升-2017年农村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肃宁县农村路网改造提升-2017年农村公路工程已由 肃宁县发展改革局 以 肃发改投资【2016】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肃宁县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37.518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肃宁县境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项目涉及及村级公路19公里,共计20条,宽4m-5m。 2.3计划工期:2017年12月底竣工。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①工程资质必须具备: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 *** )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具备公路专业或市政道路专业 *** 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主办人要求具有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 *** )及以上资质; (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不含联合体主办人)。 3.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前1家投标人报名。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3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红旗大街与建国路交口振一街商务16层)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项目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证书(加盖公章存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原件核查,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证合一则不需提供) (7)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方式投标的)。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11月 9 日 09 时00 分,地点为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肃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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