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2017]宁招字第01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柘荣县本草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柘发改审批【2017】69号《关于同意柘荣县本草路延伸段道路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方式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自筹,招标人为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柘荣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

工程建设规模:规划建设本草路延伸段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道路总长度约1.02㎞,宽18m,路面规划宽度车行道为12 m,两侧人行道各为3m,道路总用地面积约43亩。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内容:包括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线、照明工程、交通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等设计

2.2.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合格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 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福建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并已按相关文件规定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未在福建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合同协议至少仍具有1年的有效期)方可参加投标, 且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路桥工程专业工程师或及以上职称;拟担任本勘察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均应是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任务的本单位在岗职工

3.5.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2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投标邀请书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投标邀请书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道路长度≥1.5公里,宽度≥18米,建安工程费用3600万元以上的城市次干路项目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09 26  日分至2017 09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派代表持联合体牵头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设计的相关资料等)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下午6点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现金、银行保函、投标保险凭证等方式提交(具体详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10 18930分,提交地点为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地址:屿前路3号,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608.16万元,工程设计收费基价:122.08 *** %即122.08×55%=67.144万元。最终按财审核定的建安工程造价计取设计费用。

8.2.本工程勘察费收费标准:陆上钻孔12个,桥位钻孔14个 ,钻孔按每米进尺综合单价150元人民币计取,陆上钻孔单孔最高不超过2500元,桥位钻孔单孔最高不超过4000元,共计勘察费8.6万元,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取费用。

 

8.3.勘察设计费的组成详细内容见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xzfw.fjzr.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柘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52527137】

地  址:柘荣县双城镇河滨北路,邮编:355300

联系人:符薇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9564528K 】

地  址:宁德市东侨区海滨一号5号楼2单 *** 室,邮编:352100

联系人:王婷婷、甘清清

电  话: ***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柘荣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9061 0100 1001 0000 0748 24

 

交易中心名称:柘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屿前路3号, 柘荣县行政服务中心新大楼三层

 

监管部门名称:柘荣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00407308X】

地    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6号

联 系 人: 林传基

联系电话 ***

 

审批部门名称:柘荣县发展和改革局【004072909】

地  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0号

联系人:罗国辉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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