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崇左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凭祥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崇左-凭祥,所属行业分类:施工总承包,招标代理: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凭祥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凭祥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工程已由凭祥市发展和改革局凭发改字【2017】18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þ勘察、þ设计、þ采购、þ施工、þ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设地点:凭祥市农村生活垃圾分选资源利用处理中心旁

建设规模新建日处理量20吨污泥的污泥处置中心,总建筑面积2404平方米,包括200平方米的污泥贮存池,1350平方米的发酵车间,原料仓库及堆场、综合楼、职工宿舍,购置翻料机、打散机(皮带输送机、造粒机、运输机械)等机械设备

合同估算价1437.3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 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 年11月至2018年10

2.2招标范围:新建日处理量20吨污泥的污泥处置中心,总建筑面积2404平方米,包括200平方米的污泥贮存池,1350平方米的发酵车间,原料仓库及堆场、综合楼、职工宿舍,购置翻料机、打散机(皮带输送机、造粒机、运输机械)等机械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本项目ý要求þ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ý要求þ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市政行业设计 *** 以上(含 *** )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相关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给排水专业或者环保工程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的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

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16日至2017年10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项目所在地监督管理部门的刷卡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专职投标员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涵《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进行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þ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016日至2017年10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10北京时间1000分,地点为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5楼开标区,具体场地安排以现场电子屏幕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þ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czjyzx.gov.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监督部门及电话

  凭祥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凭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广西汉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凭祥市南大路1支1号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江州镇板麦村金鸡麦那新村

                                               永久性安置点17B-04号

邮    编:532600                        邮    编:530022                            

联系人:农主任                          联系人:黄工

   话: ***                       话: ***

                                                            2017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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