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市红土乡民族初级中学的委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明确采购方式函,拟就恩施市红土乡民族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建设工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邀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恩施市红土乡民族初级中学学生食堂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DXGCZXES/2017ZB-67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新建学生食堂一栋,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配套完成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等公用辅助工程。建设地点:恩施市红土乡民族初级中学
四、项目预算:2291341.87元。
五、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 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6、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网页版证明材料)。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七、谈判保证金的缴纳: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贰仟 *** 元);
2、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7日8:00至 2017年10月23日23:59,登 录 恩 施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http://es.eszggzy.cn/esweb/)报名,下载招标文件。申请人由投标企业登录,注册并完善信息,然后进行网上报名。
2、技术标封面投标人自行到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7室领取(领取技术标封面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九、招标公告媒体:
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s.eszggzy.cn/esweb/)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与地点:2017年11月10日9:00至9:30 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2017年11月10日9时30分(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四楼409开标室)。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施州大道上官府邸1栋2单元210、211室
电 话:
联 系 人:李女士
招 标 人:恩施市红土乡民族初级中学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 ***
湖北大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