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江新区保留区海绵化改造工程已由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北区发改基【2017】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统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城市地下空间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城市中心西北面,区域南临姚江,北抵姚江新区启动区规划次干路,冬至广元路延伸段,占地面积约3.27平方公里。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3.27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水体综合整治、污水提标改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海绵化景观提升、村落整治、交通提升等。
    合同预估价:21533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并满足施工图要求。
    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同时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④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 *** 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和③资质或①、②和④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承担市政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 至本招标项目查询时,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应在 *** 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
若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2)投标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信用评价等级的,信用评价等级须在C级及以上(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为准)。
(3)根据甬建发【2016】137号规定,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
(4)施工负责人在本工程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施工负责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有在建项目。
(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都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6月、2017年7月、2017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其中设计资质企业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提出问题和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 17时00分。建议投标人在此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4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本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需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 *** 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具体房间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时间: *** 至 *** 。
6.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7.投标保证金
7.1 金    额:人民币 800000 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虚拟子账号):400070735414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    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后 *** 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的,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7.2提交截止时间 *** 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 *** 7(中国银行) *** 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城市地下空间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宁波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9楼1911
联系人:陈文昌、史麒丰         
电话: *** 3
传真: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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